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奴依曼手里要是只有手枪和普通的手枪弹,那就还好。但他是另一派别大佬的司机,
现在来看,还兼做杀手。
因此,只要奴依曼想,他绝对能搞到穿甲弹,.38乃至于.45之类的大威力手枪更是不在话下,更可怕的是冲锋枪,特别是能突破软式防弹衣的大威力冲锋枪,理论上,不论是MP7还是蝎式这样的,能突破IIA级防弹衣的,奴依曼都有可能拿得到。
一旦有这样的武器,不加装陶瓷板的防弹衣就都变成玩具了。这意味着,哪怕尼查穿上级乃至于IV级别的防弹衣,肩膀,脖子,大腿等等,依旧是看命存留。
面对这样的敌人,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炮炸,最起码也应该是狙击枪射杀,最最下级的选择是乱枪打死。
而电影里用小手枪与突击步枪对射的场景,在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存在,这两种武器都是有代差的。
偏偏要留双依曼一条命。
尼查想想就觉得可怕。他年轻的时候是拼过命的,现在,他拼不动了,也舍不得拼了。
想来,他的这些直属手下也是差不多的。
尼查能想到的,就只有用年轻人的命来做事了。
至于说动用特警或者特种部队,局长没说,自然不是他没想到。而是不合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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